水利部關于開展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行政許可 有關工作的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公告2021年第9號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以及《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定》(水利部令第28號)和《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水利部令第29號),水利部決定開展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行政許可有關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關于取消丙級監理單位資質 按照《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要求,水利部取消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丙級資質認定,不再受理丙級資質新申請事項。 (一)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監理兩個專業資質由原來的甲、乙、丙三個等級調整為甲、乙兩個等級。乙級資質條件調整為《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原丙級資質條件;現有的丙級資質并入乙級資質,可以承擔《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乙級資質業務范圍,具備甲級資質條件的可申請晉升甲級資質。 ?。ǘ┧こ探ㄔO監理單位丙級資質證書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除下列情形外,水利部不再換發乙級資質證書。 1.丙級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之間屆滿的,應當按照《水利部辦公廳關于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和甲級質量檢測單位資質等級證書屆滿延期有關事宜的通知》(辦建設函〔2021〕228號)的要求申請資質延期,通過審核后水利部頒發乙級資質證書。在本公告發布之前已經辦理資質延期的不再另外換發乙級資質證書。 2.丙級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2年6月30日及以后屆滿的,應當按照當年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審批工作要求申請延續資質,通過審批后水利部頒發乙級資質證書。 3.丙級資質證書信息發生變更需要重新打印的,水利部辦理變更手續后頒發乙級資質證書。 4.丙級監理單位發生合并、重組、分立,申請重新認定資質的,通過審核后水利部頒發乙級資質證書。 (三)水利部將繼續加強對有關企業的事中事后監管,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及時處理投訴舉報,充分發揮信用監管作用,強化不良行為信息歸集共享,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進一步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切實維護水利建設市場秩序。 二、關于2021年行政許可工作的安排 (一)審批范圍 水利工程施工監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監理、機電及金屬結構設備制造監理和水利工程建設環境保護監理四個專業的首次、增加專業和晉升資質等級申請。 ?。ǘ┥暾埐牧?/font> 1.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認定申請表(見附件,可在水利部行政審批在線申報系統下載); 2.企業章程(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職稱證書(復印件); 4.技術負責人任命文件和工程類高級職稱證書(復印件); 5.本單位水利工程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的勞動合同(復印件),以及申請當月之前三個月(2021年7月至9月)的社會保險憑證(復印件),監理工程師具備高級職稱的需提供職稱證書(復印件)。 社會保險應包含養老、醫療、失業和工傷等法律法規規定應繳納的險種;退休人員需提供意外傷害保險憑證(復印件,包含2021年7月至9月),其中年齡未滿60周歲的,還需提供退休證明文件,年齡滿60周歲的,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社會保險證明中繳費單位應與申報單位一致,上級公司、子公司、事業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其他單位繳納或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均不予認定,分公司繳納的社會保險可予以認定。 6.近三年內(2018年9月至2021年8月)承擔的監理業績。附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書(復印件)、工程等級證明文件、已完工工程的建設單位評價意見以及業績匯總表(需注明工程等級、合同額、承擔時間等內容)。 首次申請資質的,提交1至5項材料;申請增加專業的,提交1、2、5項材料;申請晉升資質等級的,提交1至6項材料。 ?。ㄈ┥陥蠛蛯徟绦?/font> 水利部行政審批受理中心統一受理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審批事項申請。申請單位于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通過水利部政務服務平臺(https://spjc.mwr.gov.cn/)進行網上預受理,通過預受理后于11月8日前將紙質材料郵寄至水利部行政審批受理中心,逾期不提交紙質材料的,視為放棄申請。水利部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不包括專家評審、公示和依法組織聽證所需的時間)作出行政許可決定,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資質等級證書。 ?。ㄋ模┢渌马?/font> 1.按照《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要求,優化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審批服務,精簡申報程序,取消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初審環節,調整為申請單位直接向水利部提交申請材料。 2.申請單位需在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http://xypt.mwr.cn/)填報注冊登記、資質、人員、業績等基本信息。 3.申請單位應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確保材料完整、真實、準確,并與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公開的信息相一致。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我部將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準,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申請單位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資質,記入申請單位不良行為記錄信息并在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公開。 4.現場領取資質等級證書時,需提供監理工程師職稱證書原件、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憑證原件,以備核驗。晉升資質等級的,還需交還原資質等級證書正副本。 5.按照《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要求,水利部將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含自由貿易試驗區所在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其他區域)對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乙級資質認定試點實行告知承諾,正在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三、聯系方式 (一)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設司 聯系電話:010-63202526 ?。ǘ┧啃姓徟芾碇行模ㄆ脚_技術支撐) 聯系電話:010-63208000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白廣路二條2號(水利部機關東樓一層) 郵政編碼:100053 水利部 2021年8月10日
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認定申請表
| 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 | 資質認定申請表 |
| 企 業 名 稱: |
| (簽章) | 專 業 與 級 別: (專業)(級別) | 填 表 日 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 |
填 表 須 知
一、本表應使用計算機打印。 二、本表由申請單位如實逐項填寫,如遇沒有的項目請填寫“無”。 三、本表一律用中文填寫,數字均使用阿拉伯數字。 四、本表在填寫時如需加頁,可自行添加A4型紙。
一、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聲明 本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鄭重聲明,本單位填報的《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認定申請表》及附件材料全部屬實,并與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上公開的信息一致。如有提供虛假材料以及其他違法行為,本單位和本人愿意接受有關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的處罰。 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 (單位公章) (簽名) 年 月 日 |
二、監理單位基本情況
企業名稱 |
| 注冊地址 |
| 經濟性質 |
| 成立日期 |
| 營業執照注冊號 |
| 注冊資金(萬元) |
| 法定代表人 |
| 職務 |
| 職稱 |
| 技術負責人 |
| 職務 |
| 職稱 |
| 證書編號 |
| 現有專業等級和 核準時間 | 水利工程施工監理 | 甲級 |
| 乙級 |
| 丙級 |
|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監理 | 甲級 |
| 乙級 |
| 丙級 |
| 機電及金屬結構設備制造監理 | 甲級 |
| 乙級 |
| 水利工程建設環境保護監理 | 不定級 |
| 有效期 |
| 聯系電話 |
| 傳真 |
| 郵政編碼 |
| 開戶銀行 |
| 銀行賬號 |
| 上級主管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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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申請事項 | 新申請 | (填寫申請的監理單位資質專業) | (填寫申請的資質等級) | 增項 | (同上) | (同上) | 升級 | (同上) | (同上) | 延續 | — | — | 業績條件 | 選填項(無、1—10項、10項以上) | 備注 | (填寫相應資質條件要求的工程類型及等級) | (填寫實際承擔的工程業績數) |
| (填寫相應資質條件要求的近三年累計合同額) | (填寫實際完成的合同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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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術負責人基本情況
姓名 |
| 年齡 |
| 性別 |
| 照片 | 民族 |
| 專業 |
| 身份證號 |
| 學歷 |
| 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執業編號 |
| 從事工程建設工作年限 |
| 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編號 |
| 技術職稱 |
| 專業名稱 |
| 職稱證書 編號 |
| 近十年工作經歷 |
| 申報材料屬實。 本人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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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監理工程師和造價工程師一覽表
序號 | 姓名 | 身份證號 | 職稱 | 水利工程監理工程師 資格證書編號 | 監理專業 | 水利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編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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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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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監理業績一覽表
序號 | 合同名稱 | 工程等級 | 工程地點 | 監理工作開始時間 | 監理工作結束時間 | 監理內容 | 監理合同額 (萬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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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首次申請資質單位不需填此表。 2.“工程等級”應根據設計批準文件中的工程規模填寫。 3.“監理工作開始、結束時間”為監理合同約定的正常監理服務期。 4.“監理主要工作內容”為合同約定的監理范圍工作內容,需包含具體的監理工作量化指標,比如:大壩土石方施工填筑方量、廠房施工面積、導流隧洞長度、水庫擴建容量、保障農田灌溉面積、溝道治理面積、征占地面積等。 5.“監理合同額”為所附合同約定的監理合同額,有附加合同時應同時提供附加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