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505條違法失信記錄數據分析 近日,記者對2020年中國政府采購網公布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進行了統計,2020年,共發布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505條,較2019年的480條增加了25條。從年度統計信息來看,失信行為種類繁多,包括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無正當理由拒不予采購人簽訂合同、串通投標、擅自終止政府采購合同、不按合同約定供貨、應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卻未委托、向采購相關人員行賄或提供其他不當利益等。其中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串通投標行為兩類占比就達83.56%。2020年這些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如何分布,具體都有哪些表現?《中國招標》記者對此進行了統計梳理。
第一類: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行為 2020年“中國政府采購網”公布的失信行為中,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的失信行為數量相當可觀,有282條之多,占比高達55.84%。 記者梳理發現,這些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的行為雖然性質相同,但具體表現千差萬別。有提供虛假檢測報告的,提供虛假的業績和售后服務證書的,提供員工造假材料的,提供虛假產品環保認證證書的,偽造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注冊登記、簽訂虛假租賃合同的,提供虛假《中小企業劃型認定證明》的,提供與投標產品不一致的產品彩頁的,提供虛假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衢州市衢江區偉剛汽車維修有限公司在參與“2020—2023年度衢州市衢江區單位公務用車定點維修項目(二次)”投標時,提供的榮獲2017—2018年度全國汽車維修行業誠信企業的榮譽鋁匾照片是虛假材料,被衢州市財政局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一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重慶皇港家具有限公司在參加四川省高縣中學校課桌凳采購項目中存在提供虛假橡木板檢驗報告、虛假柏木板檢驗報告的行為,被宜賓市高縣財政局作出罰款人民幣2898元,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一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處罰。2020年10月27日,河北翔鵬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在參加2020年渝北區應急管理局應急裝備采購(二次)競爭性談判項目時,修改了相關產品YPB6/9手抬式森林消防泵、冬訓服、TH—15救援緩降包相關檢驗檢測報告中的部分技術參數,屬于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行為,被重慶市渝北區財政局處以5000元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1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屢見不鮮,各地在適用相關法條時,也存在理解不一,把握尺度不一的情況,如《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規定,“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的……”對“謀取中標、成交”業內的理解并不完全統一,一種理解是,只要提供了虛假材料,無論是否取得中標、成交的結果,都可以以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論處;一種理解是,“謀取中標、成交”是結果,不僅要求實施了提供虛假材料的行為,并要求最終取得中標、成交的結果。此外,業內還有一種觀點,認為判斷是否是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行為,應以是否存在主觀故意為原則。如果因為過失和工作失誤造成,則不構成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行為。對相關問題的判斷標準,相關部門應把握統一的尺度標準。
第二類:串通投標行為 除了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的行為,位列第二的要數串通投標行為。2020年,在“中國政府采購網”登記的串通投標失信行為共140 條,占比高達27.72%。 黑龍江省財政廳在對黑龍江省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監督中心2019年度黑龍江省水利工程質量飛檢政府采購項目進行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黑龍江省浩達水利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與其他供應商使用同一IP地址解密投標文件的情況,屬于惡意串通。 2020年,黑龍江省財政廳收到黑龍江省政府采購中心《關于中共黑龍江省委老干部局印刷資質采購項目異常情況報告》,反映在2020年9月23日組織中共黑龍江省委老干部局—省委老干部局印刷采購資質(二次)政府采購項目磋商活動時,哈爾濱市頡升高印刷有限公司作為參與同一項目的響應供應商,在遞交的響應文件中混裝了哈爾濱市御軒印刷有限公司的印刷經營許可證。監管部門據此認定上述公司屬于惡意串通行為。 2019年12月30日,深圳市流行音樂協會參加了南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南山區公共文化服務第二批預選供應商采購項目。經查,流行音樂協會和深圳市火石演藝制作有限公司的投標文件均為同一人制作并上傳,且投標文件上傳IP地址一致。監管部門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政府采購條例實施細則》第七十九條規定,認定上述行為屬于“串通投標”。 實踐工作中,由于利益驅使,串通投標行為屢禁不止。那么,政府采購活動中,串通行為都有哪些表現呢?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三十七條對此有明確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串通投標,其投標無效:(一)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二)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三)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或者聯系人員為同一人;(四)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五)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六)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font> 《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惡意串通,對供應商依照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照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ㄒ唬┕讨苯踊蛘唛g接從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處獲得其他供應商的相關情況并修改其投標文件或者響應文件; ?。ǘ┕贪凑詹少徣嘶蛘卟少彺頇C構的授意撤換、修改投標文件或者響應文件; ?。ㄈ┕讨g協商報價、技術方案等投標文件或者響應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四)屬于同一集團、協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供應商按照該組織要求協同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ㄎ澹┕讨g事先約定由某一特定供應商中標、成交; ?。┕讨g商定部分供應商放棄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或者放棄中標、成交; ?。ㄆ撸┕膛c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之間、供應商相互之間,為謀求特定供應商中標、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應商的其他串通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認定串通投標的主體包括評標委員會或者評審小組、財政部門和司法機關。 《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釋義》對此有明確闡釋,其指出政府采購串通行為的認定主體包括三類:一是評標委員會或評審小組。評標委員會或評審小組在評審時,如果發現《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所列串通投標情形時,應當認定串通行為,認定相關投標文件或者響應性文件無效,但評標委員會或者評審小組無權做出處罰,應將有關涉嫌串通行為的情況向財政部報告,由財政部依法認定后給予相關當事人行政處罰或移送有關機關處理。二是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是政府采購法定的監督管理部門,對政府采購活動負有監督檢查、投訴和舉報處理等法定職責。因此,除了收到評標委員會或者評審小組關于串通的報告應當依法處理外,在日常監督檢查和投訴舉報處理工作中發現上述情況的,財政部門也應當依法作出處理。三是司法機關。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在處理過程中發現串通行為情節嚴重,可能構成犯罪的,應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由司法機關根據《刑法》相關規定追究相關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第三類:無正當理由拒不與采購人簽訂合同 除了上述兩種行為外,占比第三的違法失信行為就是無正當理由拒不與采購人簽訂合同。該種行為有48條。 不簽訂合同的理由五花八門。如大慶農資石化有限公司在投標大慶市林業和草原局2019年退化草原生態修復項目時,中標后號稱投標成本計算有誤,拒簽政府采購合同。安岳縣普洲商貿有限公司在2019年11月12日參與安岳縣公安局移動警務終端采購項目的詢價采購,成為成交人后,以“上級供應商年底生產任務繁忙”“前期調研不足、簽約供應商毀約短期內無法供貨”等非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拒不與采購人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四川璐陽輝商貿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參與了“安岳縣國土資源局測繪儀器采購項目”詢價活動,成為成交人后,欲用其他產品代替,要求采購人按其意愿簽一份其他產品的更換合同,采購人不同意,至2019年12月底,該項目仍未能按照采購文件和響應文件的規定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中標后無正當理由不與采購人簽訂合同將承擔怎樣的法律后果呢? 《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二)中標或者成交后無正當理由拒不與采購人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政府采購法》第四十六條第二款規定,中標、成交通知書對采購人和中標、成交供應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后,采購人改變中標、成交結果的,或者中標、成交供應商放棄中標、成交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該條規定進一步明確了供應商無正當理由拒不與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屬于違法行為。這里的“正當理由”,是指因不可抗力不能簽訂并履行合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實踐中,供應商往往以中標、成交價格太低導致其虧本、其授權的供貨商拒絕供貨為由拒簽采購合同,這些情形均不應認定為正當理由。
第四類: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政府采購合同 2020年“中國政府采購網”公布的失信行為中,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政府采購合同的情形有8條。 《政府采購法》第五十條規定,政府采購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政府采購合同是根據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采購人和供應商應當嚴格按照合同的規定,采購人和供應商應當嚴格按照合同的固定履行合同義務,雙方任何一方都不得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也不得通過協商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 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政府采購合同將受到哪些處罰呢? 《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六)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政府采購合同。 《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規定,采購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并予以通報:……(六)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政府采購合同……
第五類:拒絕接受監督檢查等其他違法行為 除了上述4類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外,其他違法失信行為也多有涉及。 在對代理機構的監督檢查和質疑投訴中發現不退還投標保證金行為;未將應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的項目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機構存在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排斥潛在供應商,拒收質疑供應商在法定質疑期內發出的質疑函;政府采購資格預審抽簽環節中事先預定中簽人;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未按照規定執行政府采購政策;非法限定供應商的所有制形式、組織形式或者所在地;將注冊資本、公司成立時間等作為評審因素等。如廣西鴻志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參加投標于2019年4月3日將投標保證金20萬元轉入國鼎和誠招標咨詢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賬戶。2019年4月12日,廣西鴻志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接到中標通知書,2019年4月23日簽訂了項目建設施工合同。根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退還未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自政府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退還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國鼎和誠招標咨詢有限公司應于2019年4月30日前退還投標保證金卻遲遲不予退還。 在供應商合同履約環節,存在不按合同約定供貨情形。在對供應商進行監督檢查的過程中,存在拒絕有關部門監督檢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情形;部分供應商提出的質疑函和投訴書不一致,質疑和投訴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情形;部分供應商存在非法轉包問題;部分供應商存在向采購項目相關人員行賄或提供其他不當利益行為。 此外,在2020年的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中,還存在多種違法失信行為并存的情形。如部分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同時存在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和惡意串通投標行為,在公布的2020年數據中,這樣的違法記錄有5條;部分供應商拒絕接受監督檢查,并在監督檢查中提供虛假材料,這樣的違法記錄有4條;還有供應商既存在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又存在無正當理由拒不與采購人簽訂合同的情形。 |